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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家公司与此同时被罚,化妆品代理加工管控缩紧

时间:2025-12-02 16:12:21 出处:培训网站阅读(143)

近日,家公紧广州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被罚行政许可信息公布表明,广州美肌源化妆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美肌源”)因为不必备条件委托别人生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化妆判处处罚10.26万余元。品代

与此同时,理加美肌源委托生产方,工管即广州千万粉丝们化妆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千万粉丝们”)做为产品注册人,控缩未对委托生产公司的家公紧生产主题活动开展监管,被评定为市场销售虚报标识的被罚补水面膜,罚缴额度为11.19万余元。化妆

美肌源行政许可信息(截屏自广州市场监管局)

但在另一则行政许可信息中,品代广州富宝日用化工有限公司(下称“富宝日化”)也是理加因为遭受美肌源的委托,生产标识虚报和引入误会的工管化妆品个人行为被处罚金1.2万余元。

富宝日化行政许可信息(截屏自广州市场监管局)

未经授权生产美白补水面膜,控缩三方均遭受惩罚

据统计,家公紧美肌源是一家成立于2015年的精细化工产品公司,主营业务补水面膜、眼贴膜、保湿霜、眼部精华。主要业务包含化妆品生产制造、化妆品及环境卫生用品批发、微生物科研开发等。

爱企查官方网站表明,2019年期内,该企业涉及到几起与化妆品有关的损害专利权、损害外观专利权的纠纷案件。

截屏自爱企查官方网站

另一家企业千万粉丝们关键运营批发商品进出口贸易、化妆品及环境卫生用品批发、应用化学科学研究服务项目等业务流程。与此同时, 该公司旗下有着JEEVOO婕芙、植琳凯、卡迪蕾茜、安奈索、碧茜美Bysinmy等化妆品知名品牌。

行政部门处罚通知书表明,2019年4月,美肌源与千万粉丝们签署了协议书,依据千万用户的委托生产加工生产“碧茜美Bysinmy”知名品牌化妆品。2022年2月,美肌源没经产品注册人允许,私自委托富宝日化对碧茜美仙白肌美白补水面膜(独特化妆品准字号:国妆特字G20180044,法人代表:广州千万粉丝们化妆品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封装形式、条码、装包。

仙白肌美白补水面膜申请注册信息(截屏自药监局官网)

从之上个人行为看来,涉嫌三方均违反了有关规章。

(1)依据《广东化妆品安全条例》,委托生产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委托方还应该是该化妆品注册证书的持有者。美肌源并不是“碧茜美”仙白肌美白补水面膜的注册证书持有者,其没经法人代表准许私自委托别人生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归属于不必备条件委托别人生产特殊用途化妆品的违纪行为。

(2)《化妆品监管管理办法》要求,委托生产化妆品的化妆品法人代表、办理备案人理应委托获得相对应化妆品生产批准的公司,对其受委托公司的生产主题活动开展监管,确保其依照法律规定规定开展生产。千万粉丝们做为委托方尚未对美肌源的生产主题活动开展监管,对美肌源私自委托别人生产补水面膜这一状况毫不知情,故监督机构评定该企业销售的补水面膜归属于虚报标识补水面膜。

(3)《化妆品监管管理办法》要求,化妆品标识严禁标明虚报或是让人误会的具体内容。富宝日化受委托封装形式、条码、装包的商品标签信息与具体信息不符合,归属于生产标识不符合要求的化妆品违纪行为。

特别注意是指,现阶段,在淘宝网、拼夕夕等电子商务平台上,“碧茜美”仙白肌美白补水面膜依然正在销售,且声称具备美白皮肤、补水保湿、缓解皮肤的功能,旗靓店商品市场价约367元/30片。

“碧茜美”仙白肌美白补水面膜

委托≠义务迁移,代理加工管理方法更加严苛

伴随着化妆品领域的发展壮大,化妆品委托生产成为了一门大生意。依据国内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办理备案服务项目查询平台统计分析,委托生产的占比略高于自主生产。

以产品类型为根据,地区委托可分成委托生产办理备案商品和委托生产申请注册商品两类,依照委托具体内容的不一样,又可分成委托生产(OEM)和委托产品研发并生产(ODM)二种方式;跨境电商委托生产依照生产所在国不一样,分成地区公司委托海外生产和境外企业委托地区生产两类。

委托生产,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代理加工。在化妆品代理加工的情况下,因为完成生产质量控制的全过程追朔难度系数比较大,以往并没有确立多方在其生产活动汇总所负责的主要义务,也导致了代加工产品的品质、安全性和商品一般很难获得保证。

此外,委托生产侵权行为商品的状况也五花八门,并且处罚力度一般都非常大。对于此事,加工厂们也陆续“伸冤”,大部分加工厂都以不知道为原因开展辩驳。

例如,在今年的6月,HOLDLIVE、戈戈舞、颜色学馆COLOR SCHOOL、TUTU等好几个美妆品牌的总公司广州奥希尼化妆品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广州市歌帝化妆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口红侵权行为了极致日记集团旗下商品,两个企业各自被判处50九阳10万的行政罚款。

报表融合自互联网(不完全统计分析)

针对生产侵权行为商品的被委托方来讲,是不是必须就代工生产产生的被诉侵权责任担责任,关键分成二种状况:在明知道的情况下,代工企业应承当赔偿责任;在非明知道的情况下,必须调查代工企业是不是尽到应该有的注意义务、是不是具备过错等。

实际上,自新政施行后,委托生产的管控规范慢慢确立,监管力度还在持续加强。

在《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委托生产管理方法”一部分中,明确了委托方的岗位职责、委托生产公司的生产批准范畴,注重委托生产公司执行在出厂海关放行责任,委托方执行产品上市市场销售海关放行责任,规定委托方全过程参加生产监管全过程。这代表着,委托方要对化妆品的生产全过程担责任。

先前,在《化妆品监管管理办法》的修改中,已建立了以化妆品法人代表或办理备案人担负监督责任、化妆品生产公司紧紧围绕安全产品行使权力的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彼此的义务。

从而看出,因为委托生产遭受惩罚,并不仅仅是取决于单方的“一意孤行”。在监督的“施加压力”下,不论是代工企业,或是化妆品委托生产方,都需要对商品生产全过程的每一个流程担起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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